1. 課程目標: |
學員在完成課程後,除加強於二級繩網教練證書課程所學外,應能:
i. 督導其他級別的教練,按不同的操作程序,帶領多項不同的歷奇活動項目;
ii. 闡釋及運用不同的解說技巧及工具;
iii. 按不同的訓練目標,設計不同的歷奇活動;
iv. 闡釋設計歷奇活動的理念及考慮因索;
v. 編寫不同歷奇活動的操作程序及相關文件;
vi. 解釋及應用經驗學習法及其他相關理念;
vii. 教導及協助學員完成二級歷奇導師證書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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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參加資格: |
i. 持有本會之二級歷奇導師證書兩年以上;
ii. 由本會三級歷奇導師推薦;
iii. 需通過課程前面試;
iv. 具500小時以上歷奇活動帶領之工作經驗,及200小時以上歷奇導師培訓培訓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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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課程時數: |
32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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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教學形式: |
i. 理論課:16小時
ii. 實習課:16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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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畢業要求: |
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,方獲頒畢業證書:
i. 出席率達100%;
ii. 通過課程內筆試、操作試、撰寫反思論文及實習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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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課程內容: |
i. 課程目的及理念;
ii. 歷奇活動場地設置及結構標準;
iii. 歷奇活動項目管理及不同國際標準;
iv. 進階經驗學習理論及活動設計;
v. 進階解說技巧及理論;
vi. 進階歷奇輔導技巧;
vii. 教學及培訓技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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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審核: |
由一位評審員進行考核,學員需向評核員展示:
i. 筆試:完成筆試及獲得合格成績。
ii. 操作試: 設計及執行一次八小時的歷奇活動,並成功讓參加者完成一次歷奇活動體驗;
iii. 提交一份1,000字的反思論文。
iv. 實習試: 於課程完結後半年內協助教授教授一次二級歷奇導師課程,並獲合格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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