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級別證資歷之職能

繩網項目訓練內容

系統架構 獲取資歷要求
評審員
  1. 為總會各級繩網課程之筆試、操作試及實習試進行評核工作。
 
三級繩網教練
  1. 可獲總會委任為評審員;
  2. 協助總會舉辦二級繩網教練課程;
  3. 獨立開辦一級繩網教練課程;
  4. 獨立開辦及評核繩網活動技術員課程;
  5. 督導固定或流動繩網項目管理及運作;
  6. 帶領各項繩網活動。
 
二級繩網教練
  1. 擔任二級繩網教練課程助教;
  2. 獨立開辦一級繩網教練課程;
  3. 獨立開辦及評核繩網活動技術員課程;
  4. 督導固定或流動繩網項目管理及運作;
  5. 帶領各項繩網活動。
 
一級繩網教練
  1. 擔任一級繩網教練課程助教;
  2. 獨立開辦繩網活動技術員課程;
  3. 帶領各項繩網活動。
 
繩網活動技術員
  1. 擔任繩網活動技術員課程助教;
  2. 於各項繩網活動中擔任助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