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課程目標: |
學員在完成課程後,除加強於二級繩網教練證書課程所學外,應能:
i. 督導其他級別的教練,按不同的操作程序,帶領多項不同的繩網活動項目;
ii. 於不熟悉的場地,應用相關的繩網技術及拯救方法;
iii. 按不同的訓練目標,設計不同的繩網活動;
iv. 解釋各繩網項目的結構及相關的國際標準;
v. 按不同場地的的情況,編寫合適的操作程序;
vi. 解釋及應用經驗學習法及其他相關理念;
vii. 教導及協助學員完成二級繩網教練證書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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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參加資格: |
i. 持有本會之二級繩網教練證書兩年以上;
ii. 由本會三級繩網教練推薦;
iii. 需通過課程前面試;
iv. 具500小時以上繩網項目操作之工作經驗,及200小時以上繩網項目教練課程培訓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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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課程時數: |
32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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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教學形式: |
i. 理論課:16小時
ii. 實習課:16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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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畢業要求: |
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,方獲頒畢業證書:
i. 出席率達100%;
ii. 通過課程內筆試、操作試;撰寫反思報告及完成實習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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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課程內容: |
i. 課程目的及理念;
ii. 繩網項目設置及結構標準;
iii. 繩網項目管理及不同國際標準;
iv. 編寫操作程序;
v. 活動策劃技巧;
vi. 進階繩網及游繩下降拯救技術;
vii. 經驗學習法及其他相關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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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審核: |
i. 筆試:完成筆試及獲得合格成績。
ii. 操作試:由一位評審員進行考核,學員需向評核員展示正確操作指定之拯救程序,並成功執行拯救行動。
iii. 提交一份1,000字的反思論文。
iv. 實習試:於課程完結後半年內協助教授一次二級教練課程,並獲合格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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